当前位置: 首页>水利资讯>市县动态

绥滨县举行河长制公示牌揭牌暨县乡河长巡河启动仪式

2017-12-01 11:49:39

 

1027日,绥滨县河长制公示牌揭牌暨县乡河长巡河仪式在绥滨县宾馆门前江堤举行。县级总河长、松花江县级河长、黑龙江县级河长、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韩秀琴,县级总河长、松花江县级河长、黑龙江县级河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孙连昌出席仪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县级河长、河段长,县河长办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乡级河长、河段长、乡河长办主任及工作人员,部分村级河长代表,共计16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仪式由副县长杨树发主持。

副县长杨树发通报了绥滨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副书记李万军宣读全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及县乡河长河段长名单。县长孙连昌作重要讲话。

孙连昌指出,举办本次仪式是县委、县政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是加快建设“北方鱼米之乡,辽金生态古城”的必然要求。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今天参加活动的县、乡、村三级河长、河段长,必须要站在对绥滨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承担起治水护水责任,真抓实管、严督严查,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合管护,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护网格,当好河流“守护神”。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像对待生命一样保护水资源,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让绥滨的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保护绥滨的金山银山,作出应有的努力。

活动中,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韩秀琴,县委副书记、县长孙连昌共同为绥滨县松花江县级河长公示牌揭牌。

揭牌仪式后,韩秀琴、孙连昌等领导同志到松花江城区段开始巡河,对堤岸绿化、保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稿件来源  绥滨县水务局;编辑      孙一丹  田中雨)